數學歸納法其實很不嚴謹
大家都知道這是去假設n=k時成立進而去推n=k+1的手法
但這其中有一個很大的邏輯漏洞
那就就是你直接把n=k認定為是正確的
但問題是你就是要證n=k正確阿
你怎麼可以把你要證的東西直接拿進來用呢?
我打個比方
比如說今天有人問你外星人存不存在
然後你就認定說不存在 然後繼續往下推
因為不存在所以我們遇不到他
所以外星人不存在得證
欸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嗎? 各位
如果我們可以直接說一個東西不存在來去拼湊我們想要的答案
那我們幹嘛大費周章地證明呢?
我認為這種導果為因的證明手法是相當拙劣的
你們認為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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