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性平教育條例我也抱持著蠻多的疑惑,我這次被偷拍將監視器畫面拿去警察局,由於無法清楚證明該行為人是否進入廁所,無法報案,感謝性別平等教育法在校內凌駕於刑法,讓我有機會抓到這個人。然而另一方面,只要是學生都適用於此,那假如是六十歲回來讀書的人偷拍,依然適用於此法嗎。能進入大學,大多數都是滿十八歲的成年人,卻因為是學生免去許多罰則,這件事也是蠻弔詭的。
所以我才很希望學校系所能多重視一樓廁所的容易偷拍的事實,且監視器無法確實看到人員的進出,若是校外人士進來偷拍只要不是現行犯,是完全不會受到任何法律制裁,可惜法律也未給予性平會實權,只可建議修繕。目前事情發生至今七個月了,動機系與工工系兩系所依然尚未改善此問題。還是希望可以的話,在工一館一樓上課的人們能多走幾步路,不要再去一樓上廁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