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務會議的事真的超荒謬吧。系展結束後,主任終於有空來修改課程安排,結果還鬧出一堆事。在一次會議中(A 會議)決定了某課程的任課老師,卻在會議結束後不滿意此結果,私下找了其他專任老師來協商,企圖在院會時投票否決 A 會議決議。
主任既然不滿意結果為何不在 A 會議過程就提出?會議過程中主任沒表示任何異意,最後在院會說「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、逼不得已才通過 A 會議的結果」,大家都對您的自導自演滿臉問號,當初會議中是誰官階比你大才能脅迫你呀?相比之下,將老師們帶進辦公室私下討論,這才是脅迫吧?到底什麼是程序正義?大家開會決議的事,能因為主任的一己之見就自行私下更改,實在很不合理,更何況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主任打算這樣做了,開會的意義何在?
484 還想要搞秘密投票?酷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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